2025/8/14
新版 GRI 102 與 103正式發布:ESG 揭露邁向全透明
新標準將於2027 年全面生效,並將能源、氣候、社會影響全面納入揭露範圍,數據要求更精細,企業若不提前行動,恐面臨稽核壓力與國際市場競爭劣勢。

2025 年 6 月全球報告倡議組織(GRI)正式發布新版《GRI 102:氣候變遷 2025》與《GRI 103:能源 2025》。此次改版的意義,不僅在於條文內容的調整,更體現了揭露思維的全面升級,並特別強化了公正轉型能源轉型氣候調適等關鍵議題。

對台灣企業而言,國際供應鏈與投資人對 ESG 報告透明度的要求正持續提高。自 2027 年起,新版標準將全面生效,屆時若未提前完成內部制度與數據揭露的調整,企業可能面臨嚴格稽核與市場競爭劣勢。因此,及早掌握新版條文的變化與精神,已成為企業永續策略不可或缺的一環。


生效時程與過度期間

  • 📅 2025/6:新版 GRI 102、103 發布

  • 📅 2027/1/1:正式上路,適用於該日後開始的報告期

  • 過渡期:18 個月
    💡 建議:善用過渡期建立完整且可驗證的數據基礎,完善跨部門協作流程,並同步對齊IFRS S2的揭露架構,一次滿足多項標準要求。


現行版本與 2025新版對照表

新版標準在既有條文基礎上進行結構優化與揭露補強,新增包括公正轉型(Just Transition)、氣候調適(Climate Adaptation)及能源轉型(Energy Transition)等重要內容。以下為主要條文對照與新增重點:

修訂版條號

現行版本條號

主要新增/修訂重點

GRI 102-1

GRI 305、201 部分整併

氣候揭示集中化,強化與 IFRS S2 對接

GRI 102-3

新增公正轉型揭示,涵蓋員工培訓與社區影響

GRI 103-1

GRI 302 系列

能源治理與策略揭示,強調能源政策及績效

GRI 103-4

GRI 302 系列部分細分

再生與非再生能源區分,明確能源來源與使用比例


GRI102與103揭露方向關鍵重點

🌍 GRI 102:氣候變遷 2025(2025 年修訂版)

🔄 公正轉型(Just Transition)

  • 新增揭露企業轉型對員工、社區、原住民族等群體的影響,涵蓋受訓人數、工作調整、薪資對應生活成本、受影響地區資訊,及企業為減少負面衝擊所採取的具體行動。

  • 強調氣候轉型不能只聚焦減碳,還必須兼顧公平與包容,落實企業社會責任。

📅 轉型計畫與化石燃料淘汰揭露

  • 要求揭露完整的氣候轉型策略,包括政策基礎、與科學目標對齊的減碳計畫、淘汰化石燃料的進度與行動。

  • 同時揭露治理機制、資金投入、策略內嵌程度,以及轉型對生態與社會的影響。

🛡 氣候調適(Climate Adaptation)揭露

  • 明確揭露調適政策與行動,如韌性基礎設施、供應鏈防禦等,包含風險情境、治理結構、投入支出及利益關係人參與過程,並說明與公正轉型的結合方式。

🎯 減碳目標與進度

  • 明確揭露範疇 1、2、3 範圍的減排目標、執行進度、基準年、政策調整,以及減量背後的原因分析(內部行動或外部因素)。

🌱 碳移除與碳權揭露

  • 揭露供應鏈碳移除量、品質控管與用途,並說明對員工與環境(如生物多樣性、社區)的影響。

  • 亦需揭露碳權使用的相關資訊與透明度機制。

⚡ GRI 103:能源 2025(2025 年修訂版)

🔍 能源消耗與生產全流程揭露

  • 除內部能源使用外,新增揭露企業價值鏈上游(原物料開採、供應商製造、運輸配送)及下游(產品使用、維護與回收處理)的能源消耗,實現價值鏈全流程能源透明。

🚀 能源轉型策略與承諾揭露

  • 明確要求揭露企業能源政策、轉型策略、低碳或再生能源目標與績效,展現具體減碳行動與未來規劃。

👥 利益關係人影響

  • 新增揭露能源轉型對員工、地方經濟與生態系統的影響,強調能源策略需兼顧社會與環境雙重面向。


整合 IFRS、ISO 與 TCFD 的揭露框架

此次新增的標準無疑是將ESG揭露標準與架構再加強,讓GRI標準能夠貼合其他標準,協助企業減少重複作業,提升揭示效率與一致性:

  • IFRS S2(氣候相關揭露標準):GRI 102 在範疇 1、2、3 的溫室氣體排放揭露上,與 IFRS S2 高度一致。企業能利用同一套數據,同時滿足兩項標準的要求,大幅降低雙重報告的負擔,提升報告透明度與國際可比性。

  • ISO 50001(能源管理系統):ISO 50001 提供系統化的能源管理流程及持續改進機制,相關能源數據及績效指標可直接支援 GRI 103 的能源揭露要求,協助企業強化能源數據的準確性與完整性。

  • TCFD(氣候相關財務揭露工作組):GRI 102 與 TCFD 在氣候風險揭露部分契合,兩者在風險治理、情境分析及氣候策略揭露上互相補充,有助企業全面展示氣候韌性與風險管理能力。

透過整合 IFRS、ISO 與 TCFD 的揭露框架,企業能打造更具一致性、效率與國際接軌的 ESG 報告,提升利害關係人的信任度與決策支持。


常見問答(FAQ)

Q1:新版 GRI 102 與 103 生效後,我的 ESG 報告一定要同時涵蓋公正轉型與能源轉型嗎?
A:是的,新版標準已將公正轉型、氣候調適及能源轉型納入核心揭露範圍,這不只是建議,而是必要的揭露內容。企業需依自身營運模式、產業特性與供應鏈影響進行全面盤點。

Q2:18 個月的過渡期應該優先處理哪些工作?
A:建議先建立完整且可驗證的 ESG 數據基礎(涵蓋範疇 1、2、3 的溫室氣體排放與能源數據),同時啟動跨部門協作機制,並對齊 IFRS S2、ISO 50001 等框架,確保一次準備即可滿足多方要求。

Q3:能源數據需要追溯到供應鏈上下游嗎?
A:需要。新版 GRI 103 要求涵蓋從原物料開採、供應商製造、運輸配送,到產品使用與回收處理的全流程能源消耗,因此供應鏈溝通與數據蒐集將是關鍵工作。

Q4:如果企業目前沒有公正轉型相關政策,該怎麼辦?
A:除了解釋為何沒有這些計畫以外,還可先從員工培訓、工作轉型配套、社區溝通與弱勢族群支持等面向著手,逐步建立具體行動計畫與衡量指標,確保轉型過程兼顧社會公平與包容。

Q5:新版標準對 ESG 報告的審核強度會提高嗎?
A:雖然 GRI 本身不直接執行稽核,但供應鏈要求、投資人盡職調查與外部驗證機構的審視強度將同步提高。提前建立透明且可驗證的數據,是降低審核風險的關鍵。


新版《GRI 102:氣候變遷 2025》與《GRI 103:能源 2025》標誌著 ESG 揭露邁入更全面、更精細的階段。此次修訂將公正轉型、能源轉型與氣候調適等全球關注的議題正式納入核心,並以更明確的數據指標與跨領域揭露要求,推動企業從減碳、能源管理到社會影響的全方位透明化。

對台灣企業而言,2027 年的正式生效將是重要分水嶺。在這 18 個月的過渡期內,政府單位亦可能推出配套政策。企業若能提前建立精準的數據盤點系統、完善跨部門協作流程,並對齊國際揭露框架,不僅能降低未來稽核風險,也能在全球市場上展現更強的永續韌性與信任度。如此一來,在新標準上路後,將能主動掌握規則並引領趨勢。


競爭力企管擁有ESG與ISO認證輔導的豐富經驗,以及專文詳細說明ISO標準、企業管理與時事新知等文章分享,讓經驗豐富的專業顧問師一對一線上諮詢為您服務,無論是ISO標準認證、ESG企業永續報告書相關問題、企業管理與教育訓練課程,都歡迎您預約服務


參考資料:GRI、IFRS、永訊智庫、今周刊、康宇永續

圖片來源:Freepik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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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 年 6 月全球報告倡議組織(GRI)正式發布新版《GRI 102:氣候變遷 2025》與《GRI 103:能源 2025》。此次改版的意義,不僅在於條文內容的調整,更體現了揭露思維的全面升級,並特別強化了公正轉型能源轉型氣候調適等關鍵議題。

對台灣企業而言,國際供應鏈與投資人對 ESG 報告透明度的要求正持續提高。自 2027 年起,新版標準將全面生效,屆時若未提前完成內部制度與數據揭露的調整,企業可能面臨嚴格稽核與市場競爭劣勢。因此,及早掌握新版條文的變化與精神,已成為企業永續策略不可或缺的一環。


生效時程與過度期間

  • 📅 2025/6:新版 GRI 102、103 發布

  • 📅 2027/1/1:正式上路,適用於該日後開始的報告期

  • 過渡期:18 個月
    💡 建議:善用過渡期建立完整且可驗證的數據基礎,完善跨部門協作流程,並同步對齊IFRS S2的揭露架構,一次滿足多項標準要求。


現行版本與 2025新版對照表

新版標準在既有條文基礎上進行結構優化與揭露補強,新增包括公正轉型(Just Transition)、氣候調適(Climate Adaptation)及能源轉型(Energy Transition)等重要內容。以下為主要條文對照與新增重點:

修訂版條號

現行版本條號

主要新增/修訂重點

GRI 102-1

GRI 305、201 部分整併

氣候揭示集中化,強化與 IFRS S2 對接

GRI 102-3

新增公正轉型揭示,涵蓋員工培訓與社區影響

GRI 103-1

GRI 302 系列

能源治理與策略揭示,強調能源政策及績效

GRI 103-4

GRI 302 系列部分細分

再生與非再生能源區分,明確能源來源與使用比例


GRI102與103揭露方向關鍵重點

🌍 GRI 102:氣候變遷 2025(2025 年修訂版)

🔄 公正轉型(Just Transition)

  • 新增揭露企業轉型對員工、社區、原住民族等群體的影響,涵蓋受訓人數、工作調整、薪資對應生活成本、受影響地區資訊,及企業為減少負面衝擊所採取的具體行動。

  • 強調氣候轉型不能只聚焦減碳,還必須兼顧公平與包容,落實企業社會責任。

📅 轉型計畫與化石燃料淘汰揭露

  • 要求揭露完整的氣候轉型策略,包括政策基礎、與科學目標對齊的減碳計畫、淘汰化石燃料的進度與行動。

  • 同時揭露治理機制、資金投入、策略內嵌程度,以及轉型對生態與社會的影響。

🛡 氣候調適(Climate Adaptation)揭露

  • 明確揭露調適政策與行動,如韌性基礎設施、供應鏈防禦等,包含風險情境、治理結構、投入支出及利益關係人參與過程,並說明與公正轉型的結合方式。

🎯 減碳目標與進度

  • 明確揭露範疇 1、2、3 範圍的減排目標、執行進度、基準年、政策調整,以及減量背後的原因分析(內部行動或外部因素)。

🌱 碳移除與碳權揭露

  • 揭露供應鏈碳移除量、品質控管與用途,並說明對員工與環境(如生物多樣性、社區)的影響。

  • 亦需揭露碳權使用的相關資訊與透明度機制。

⚡ GRI 103:能源 2025(2025 年修訂版)

🔍 能源消耗與生產全流程揭露

  • 除內部能源使用外,新增揭露企業價值鏈上游(原物料開採、供應商製造、運輸配送)及下游(產品使用、維護與回收處理)的能源消耗,實現價值鏈全流程能源透明。

🚀 能源轉型策略與承諾揭露

  • 明確要求揭露企業能源政策、轉型策略、低碳或再生能源目標與績效,展現具體減碳行動與未來規劃。

👥 利益關係人影響

  • 新增揭露能源轉型對員工、地方經濟與生態系統的影響,強調能源策略需兼顧社會與環境雙重面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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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IFRS S2(氣候相關揭露標準):GRI 102 在範疇 1、2、3 的溫室氣體排放揭露上,與 IFRS S2 高度一致。企業能利用同一套數據,同時滿足兩項標準的要求,大幅降低雙重報告的負擔,提升報告透明度與國際可比性。

  • ISO 50001(能源管理系統):ISO 50001 提供系統化的能源管理流程及持續改進機制,相關能源數據及績效指標可直接支援 GRI 103 的能源揭露要求,協助企業強化能源數據的準確性與完整性。

  • TCFD(氣候相關財務揭露工作組):GRI 102 與 TCFD 在氣候風險揭露部分契合,兩者在風險治理、情境分析及氣候策略揭露上互相補充,有助企業全面展示氣候韌性與風險管理能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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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1:新版 GRI 102 與 103 生效後,我的 ESG 報告一定要同時涵蓋公正轉型與能源轉型嗎?
A:是的,新版標準已將公正轉型、氣候調適及能源轉型納入核心揭露範圍,這不只是建議,而是必要的揭露內容。企業需依自身營運模式、產業特性與供應鏈影響進行全面盤點。

Q2:18 個月的過渡期應該優先處理哪些工作?
A:建議先建立完整且可驗證的 ESG 數據基礎(涵蓋範疇 1、2、3 的溫室氣體排放與能源數據),同時啟動跨部門協作機制,並對齊 IFRS S2、ISO 50001 等框架,確保一次準備即可滿足多方要求。

Q3:能源數據需要追溯到供應鏈上下游嗎?
A:需要。新版 GRI 103 要求涵蓋從原物料開採、供應商製造、運輸配送,到產品使用與回收處理的全流程能源消耗,因此供應鏈溝通與數據蒐集將是關鍵工作。

Q4:如果企業目前沒有公正轉型相關政策,該怎麼辦?
A:除了解釋為何沒有這些計畫以外,還可先從員工培訓、工作轉型配套、社區溝通與弱勢族群支持等面向著手,逐步建立具體行動計畫與衡量指標,確保轉型過程兼顧社會公平與包容。

Q5:新版標準對 ESG 報告的審核強度會提高嗎?
A:雖然 GRI 本身不直接執行稽核,但供應鏈要求、投資人盡職調查與外部驗證機構的審視強度將同步提高。提前建立透明且可驗證的數據,是降低審核風險的關鍵。


新版《GRI 102:氣候變遷 2025》與《GRI 103:能源 2025》標誌著 ESG 揭露邁入更全面、更精細的階段。此次修訂將公正轉型、能源轉型與氣候調適等全球關注的議題正式納入核心,並以更明確的數據指標與跨領域揭露要求,推動企業從減碳、能源管理到社會影響的全方位透明化。

對台灣企業而言,2027 年的正式生效將是重要分水嶺。在這 18 個月的過渡期內,政府單位亦可能推出配套政策。企業若能提前建立精準的數據盤點系統、完善跨部門協作流程,並對齊國際揭露框架,不僅能降低未來稽核風險,也能在全球市場上展現更強的永續韌性與信任度。如此一來,在新標準上路後,將能主動掌握規則並引領趨勢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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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資料:GRI、IFRS、永訊智庫、今周刊、康宇永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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