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職場疑難雜症] 找工作需要簽約+押本票嗎?
發表日期:2010/12/3 電子信箱: 發表人:林小姐  (男)
我找到一份工作
要求必須簽約一年且簽3個月薪水的本票
若任職不滿一年則需賠償
她們說這樣才可以保障公司
以免員工突然離職
但是如果我做不滿一年不就有三個月做白工
這樣不合理吧!
 
第1篇回應 (2010/12/6 下午 03:16:49)
回應者:競爭力企管  (女) 電子信箱:
您都尚未到該公司工作,為何需要簽立本票?
建議您找尋工作時除了注意安危外,也需保障自身權益
祝 工作順心
回到頂端
▪ 

管理者登入

▪ 

回應主題

▪ 

返回管理論壇總覽